国家关于社团组织的有关法规政策和国办发(2007)36号文件明确规定,协会分支机构系总会的组成部分,不具有法人资格。中国橡胶工业协会(以下简称总会)根据法人治理原则,为了充分发挥各分支机构的作用,更好地为企业和政府服务,特制定分会(专业委员会)秘书长任职及考核办法(试行)。
一、 分支机构秘书长任职资格及职能
1. 分会(专业委员会)是中国橡胶工业协会直属的分支机构,各分会(专业委员会)秘书长是总会在征询分会理事长意见基础上聘任的专职负责工作人员。
2. 分会(专业委员会)秘书长要具有在本专业多年工作的经验,了解全局,有发展思路,有组织能力,能团结同志且具备一定的专业技术素质,有较高层次的专业学历。
3. 分会(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在总会领导和授权下,负责分会秘书处的日常工作,并做出一定成绩。
4. 分会(专业委员会)秘书长要适应市场经济体制深入改革和不断完善的发展步伐,创造性地开展业务活动,以推进协会在行业经济活动中发挥更大作用。
5. 按照干部知识化、专业化的原则,分会秘书长应不断学习充实自己,逐步使分会工作实现信息数字化、网络化、管理现代化。
6. 干部年轻化是协会改革发展的形势需要和组织保证,今后聘任分会秘书长年龄结构原则要求逐步年轻化。
二、 评议考核步骤
1. 每年年底和分会理事换届时,各分会(专业委员会)秘书长要向总会提交书面个人工作述职报告,作为考核依据,内容包括四个方面:思想情况、工作业绩(要用真实数据阐述)、存在不足或纰漏、今后工作方向及发展思路。
2. 总会秘书处组织对分会(专业委员会)秘书长的工作业绩进行民主评议。
3. 分会(专业委员会)秘书长的评议结果将作为下届聘任依据,聘期由总会根据考核情况确定。
三、分支机构秘书长的待遇
在各分支机构秘书处实现独立办公的基础上,秘书长的工资及福利,也要逐步改革。
二OO七年八月